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45号)和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302户参保企业和返还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56-21994640356-2218697附件:晋城市本级2023年第一批稳岗返还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