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平凉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人社通〔2022〕183号)精神,经审核,范晓晴等40名同志符合2022年第四季度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条件,详见《灵台县2022年第四季度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反映,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按程序拨付补贴,公示时间: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7日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933-3621616附件:第四季度就业见习补贴公示.xlsx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13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