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及数量从农业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企业中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2个,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职责1.按要求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2.示范辐射带动周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普通农户、脱贫户,3.接受农业农村局区域站技术指导员“1+N”结对帮扶指导,4.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享受项目补助,5.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产业规模:粮食及大田作物1000亩以上,四、遴选程序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并填写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3.经区域站审核同意后,以区域站为单位统一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材料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4.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技术专家组评审,5.对初步确定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公示,五、担任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时间示范时间为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联系人:王宇锋联系电话:0314-7528059附件: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报名表.doc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