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市字〔2022〕1号)文件要求,通过实施主体申报,我局对项目实施真实性、可行性等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核实,按照“当年支持、当年建成、当年运营”的原则,拟支持以下实施主体项目建设,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4月5日至2022年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樟树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95—7333561,序号项目实施主体名称1江西百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江西鸿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江西黑鸭坊食品有限公司4江西鼎兴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樟树市津润食品有限公司6江西民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7樟树市佳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8樟树市鑫河食用菌有限公司特此公示樟树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