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2022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的通知来源:农村科技处2022-05-1710:27:08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云科规〔2018〕2号)和《云南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科农发〔2020〕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申报受理、材料审查、厅务会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云南省龙陵县富民石斛专业合作社段兴恩科技特派员等2010名同志为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二、请各位科技特派员珍惜荣誉,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在科技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三、请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创新机制,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四、请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通知并督促2021年、2022年认定的科技特派员,下载注册钉钉APP、通过钉钉APP扫描二维码加入“云南科技特派员工作平台”,组织完成注册及相关工作,六、联系人及电话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李婧媛,0871-63124220龚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