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发〔2023〕123号各地、州、市科协: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贯彻落实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科协发普字〔2017〕45号)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办法》(新科协发〔2018〕45号)要求,进一步激励和支持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对自治区范围内被中国科协命名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19个县(市、区)实施奖补,三、有关要求(一)规范资金使用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主要围绕以下方面使用好奖补资金:(1)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探索“科普+”和“+科普”等科普服务新模式,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2)较好地联合本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相关单位、企业、学校及其它相关单位推进实施全域科普工作,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取得较好实效,(二)严格监督管理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科普工作,加强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建设,并于8月18日前将方案(附奖补资金使用预算)加盖单位公章PDF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自治区科协科普部,自治区科协适时对各单位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三)提升工作质效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要发扬成绩,不断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