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袁媛等497名同志通过2023年度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见附件),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至2023年12月18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或厅机关纪委提出,并附相关举证材料,厅人事教育处电话:0551—62871270、62871257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871215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705室邮编:230091附件:2023年度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023年12月11日2023年度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