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1年高企补申报《龙文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奖励的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文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龙政〔2020〕125号),组织2021年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还未申报兑现奖励的企业补申报高企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对象:2021年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还未申报兑现《龙文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高企奖励的企业,且有享受市级补申报《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八条措施》高企补助资金的企业,2、申报奖励政策受理期限,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4日,凡符合奖励政策规定的单位,应在本通知发出后的申报时间内提出兑现奖励申请,3、申报奖励政策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龙文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兑现细则(附件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区工信局(蓝田开发区管委会大楼506室),4、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内容应客观真实,两年内取消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联系人:小林、小廖联系电话:2128902、2108970附件:1、“龙文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兑现细则2、申请表3、申请报告4、真实性声明函5、授权委托书漳州市龙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11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