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94号)及《关于印发〈信阳市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的通知》(信就业组办〔2023〕7号)文件要求,经县乡村振兴局、税务局、人社局联合审核,信阳市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息县客运公司、西亚和美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息县丽宝广场各吸纳一名脱贫人口就业,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7633033,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