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凉山州州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凉府办函〔2017〕266号)规定,开展凉山州第二届“州长质量奖”评选活动,一、评选名额凉山州第二届“州长质量奖”奖项推荐名额不受限制,根据推荐名额比例评选州长质量奖不超过5个;州长质量奖提名奖不超过5个;凉山卓越工匠奖不超过10名,二、申报条件(一)州长质量奖及州长质量奖提名奖,1.在凉山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三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2.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一般等级以上事件)等事故,1.不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的;2.按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3.近三年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公共卫生、环保、服务质量、劳动保障等事故及重大有效投诉查实被相关部门通报、处罚的;4.近三年国家、省、州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有严重质量问题的;5.近三年内参加各级质量奖评审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6.企业(组织)及其法人、工匠有不良信用记录的;7.近三年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三、申报程序(一)组织培训,州质量强州办组织对各县(市)质量强县(市)办、州级各部门及有意愿申报凉山州第二届“州长质量奖”的有关人员开展相关标准学习,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个人),准备好申报材料(详见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州强州办】公示公告)后装订成册(纸制一式三份,由各县(市)质量强县(市)办统一向州质量强州办推荐,州质量强州办对申报材料的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凉山州第二届“州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附件:《凉山卓越工匠奖申报表》.doc《州长质量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