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等场所非洲猪瘟入场采样监测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宁农局办〔2022〕40号),计划开展全县规模养殖场等场所非洲猪瘟入场采样监测,一、采样监测范围全县直连直报系统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同时开展生猪运输车辆消毒通道、生猪定点屠宰场抽样监测(具体见附表1),二、采样监测时间2022年4-11月三、任务分工成立我局非洲猪瘟入场采样工作专班,按照《非洲猪瘟入场采样分工表》(附表1)安排开展入场监督指导采样,入场采样工作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样品检测、汇总、分析和报告,对接市疫控中心做好市级采样组的入场采样监测工作,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协助做好辖区内生猪养殖场的入场采样工作,具体采样由养殖场的兽医技术人员负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做好生猪运输车辆消毒通道、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入场采样工作,五、实验室检测原则上样品采集后一周内完成实验室检测并报告监测结果,检测活动须在生物安全二级或批准非洲猪瘟检测的实验室开展,参与入场采样监测工作的任何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