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现将2023年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情况(第二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25-6623000编号乡镇脱贫劳动力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外出就业地补贴金额1大榆镇唐启焕射洪市大榆镇永乐村1组510922********8278新疆328.502涪西镇王辉射洪市涪西镇玉龙村1组27号510922********1202新疆446.00合计2人77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