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工信局通知要求,一、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为滕州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枣庄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之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及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按照《办法》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3),请各镇(街道)于2023年12月20日前,联系人:赵恒,联系电话:5502175,邮箱:tz5502175@163.com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11日附件:1.枣庄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pdf.pdf附件2-5:申报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