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号)、《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汕财农〔2023〕49号)、《海丰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公开遴选海丰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11月21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项目评审意见,现将拟入选海丰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名单公示如下:汕尾市合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海丰县柑园种植专业合作社、汕尾供销中禾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期间如对拟入选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8日,联系人:黄奋明联系电话:0660-6850916海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