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0000)、《标准编写规则》(GB/T20001)和《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GB/T20002)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抓紧研究编写,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保标准适用性,标准研制中,应充分吸收科学技术和实践的先进成果,对标准涉及的各个要素、方法、过程、指标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或实验验证,做到认真推敲,准确表达,应认真研究政策法规,研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全面考虑经济效益、市场贸易、生态环境、消费者权益等因素,注意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坚持标准目的性、功能性和可验证原则,保证标准科学、适用、有效,标准是利益相关方协调一致的产物,公开、公平、公正是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试验验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标准所涉及的管理、生产、经销、使用、科研、检验等单位及高等院校、学术团体和相关专家的意见,产品和服务类标准,要重视吸收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征求意见时,应附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等材料和表格,征求到的各种修改意见,均应列入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四、注重标准实施推广,标准化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标准实施推广,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秩序和效益,标准编写全过程,应充分考虑方便贯彻实施的问题,保证条文的可操作性,在标准编制说明中,应对标准实施推广的前景预测展望,并简要提出标准贯彻实施的方法建议,以便标准发布后,归口单位及主管部门、行业更好地推动标准宣贯,增强实施效果,地方标准制修订政策咨询: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027-87811019,湖北省标准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027-88226022,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表(第二批)2.2023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修订项目计划表(第二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8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