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旅行社品质等级评定计划,浙江四季游旅游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因终评暂缓通过相应申报的品质等级评定,10月30日至11月3日,市旅行社品质评定委员会委派市级星评员,按照浙江省《旅行社品质等级划分与评定》(DB33/T719—2021)的标准、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对上述5家旅行社进行了复查复检,最终确认5家旅行社通过年度品质评定,其中浙江四季游旅游有限公司等3家评定为四星级旅行社,宁波市甬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2家评定为三星级旅行社,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至2023年12月13日),咨询投诉电话:0574-89181307宁波市旅行社品质评定委员会2023年12月8日附件2023年品质旅行社评定结果序号区(县、市)旅行社名称原等级确认评定等级1海曙区宁波甬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无星级三星级2海曙区宁波中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无星级三星级3鄞州区浙江四季游旅游有限公司三星级四星级4象山县宁波大目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三星级四星级5象山县象山半岛旅行社有限公司三星级四星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