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12-08
为做好我市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以下简称“专项生活补助”)的申报发放工作,现就落实“专项生活补助”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2022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以下毕业生:(一)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获得“专项生活补助”:(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与申报时的引进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或所在的引进企业不再属于南宁市重点园区的重点企业时,四、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毕业的补助对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2023年内毕业的补助对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2024年内毕业的补助对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2025年内毕业的补助对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需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1)《南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申报表》的扫描件或照片(见附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南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申报表》(见附件),人社部门之后将会根据补助对象仍符合补助条件的工作月数继续计算和发放“专项生活补助”(余额),(二)引进企业确认引进企业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对申报人就业情况、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核验及确认,(三)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引进企业确认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拨付补助资金至申报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需申请人开通金融功能),附件:南宁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项生活补助申报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9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更多精选

  • 2023-12-08 00:00:00
  • 2023-12-08 00:00:00
  • 2023-12-08 00:00:00
  • 2023-12-08 00:00:00
  • 2023-12-08 00:00:00
  • 2023-12-08 00:00:00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2023-12-08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