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对认定工作的监督,现对2023年度第二批(总第十九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88828845,010-88828846,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总第十九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