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全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量达到120件,申请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6个,培育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试点示范区15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达到15件,以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为契机,鼓励经营主体申请参与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保持区域内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品质,全面展示和推介地方特色产品,增强社会公众地理标志产品意识,高质量申请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试点示范区,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三、保障措施(一)加强政策激励引导,对新获批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筹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试点示范区的单位和注册人,引导专业代理机构为地理标志权利人提供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