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28号储备用地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征地目的2023-28号储备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后坑社区,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金龙街道后坑社区集体土地0.0194公顷,三、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和《鲤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通知》(泉鲤政文〔2023〕68号)的规定,金龙街道后坑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96万元/公顷的标准进行补偿,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或者直接附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符合《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对象审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政文〔2019〕80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人员,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居民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现就2023-28号储备用地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征地目的2023-28号储备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后坑社区,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金龙街道后坑社区集体土地0.0194公顷,三、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和《鲤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通知》(泉鲤政文〔2023〕68号)的规定,金龙街道后坑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96万元/公顷的标准进行补偿,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或者直接附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符合《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对象审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政文〔2019〕80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人员,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居民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