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各相关供应商:按照《广东省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救灾物资储备,规范救灾物资管理,我局拟开展2024年度储备救灾生活物资应急供应商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原则储备救灾生活物资应急供应商申报实行自愿原则,正常情况下,紧急情况下,供应商承担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完成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任务,三、报名方式1.请市商务局、市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各区推荐供应商,有意向的供应商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交申请报告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签订《珠海市食品和生活用品类救灾物资应急供货协议》,3.请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于2023年12月14日前向我局提交报名资料,附件:珠海市食品和生活用品类救灾物资应急供货协议(样本)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5日(联系方式: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