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增产增收攻坚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发〔2023〕80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项目(第二批)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经建设主体自愿申报、自主建设,我县共有三家企业获得2023年农业增产增收设施蔬菜、设施食用菌、设施渔业项目补助资金530万元,根据企业自主验收及第三方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拟同意按文件要求发放项目补助资金,现公示如下:1.巴马森铭家庭农场新建20亩设施蔬菜项目,拟补助192471.7万元,2.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14日,如对验收结果及补贴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对公示主体拨付补贴资金,反映电话:0778-6212058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7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