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凡在将乐县辖区范围内开展民宿经营管理的,第二章申办条件第五条申办民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场所应为房屋产权或使用权明晰、无纠纷、可以正常经营使用,(六)民宿消防安全管理:1.民宿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确定民宿业主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民宿应明确消防责任人、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要求和检查内容,3.民宿经营业主填报《将乐县民宿经营申报联合备案表》(详见附件3)提交所在乡(镇)政府集中受理,民宿经营业主就不符合条件的事项整改后,(二)申请材料1.《将乐县民宿经营申报联合备案表》(一式三份),7.《将乐县民宿经营治安管理责任状》,各乡(镇)政府应成立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三)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民宿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四)公安局:负责开展民宿治安管理工作,附件:1.将乐县民宿经营基本要求2.将乐县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3.将乐县民宿经营申报联合备案表4.将乐县民宿经营备案一次性告知材料清单5.将乐县民宿经营治安管理责任状附件1将乐县民宿经营基本要求为引导将乐县旅游民宿发展,附件4将乐县民宿经营备案一次性告知材料清单申请事项材料清单序号材料份数相关单位备注民宿备案登记应填材料1将乐县民宿经营申报联合备案表,查验原件7将乐县民宿经营治安管理责任状,附件5将乐县民宿经营治安管理责任状为加强民宿治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