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甬高新〔2023〕9号)有关规定,经企业、个人向所属街道、专业园提出申请,街道、专业园初审盖章后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审核后,提出2023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经费补助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匿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樊为民,联系电话:89288473、89288993,电子邮箱:nbgxqxbw@163.com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经费补助企业名单.doc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