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建设,进一步发挥市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的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国家新一代地方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广东站点)、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等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二)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加快构建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面向产业集群及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推动多类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帮助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信息、技术信息检索分析能力,提高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水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所属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不参与备案,充分认识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大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人才培养机制,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提供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