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韶财债〔2023〕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20,000元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二、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韶财债〔2023〕4号)“四、对已获得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的部门,应一并报送2022年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的要求,请贵单位参照执行,将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三、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乐昌市财政局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