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3〕83号),现就我县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对象在我县注册运营2年内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人员3人及以上,市场主体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招用符合条件的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多招用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法定代表人为上述重点群体人员的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只有1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等奖补资金的市场主体,三、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填报《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推荐表》(见附件),并携带营业执照、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毕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残疾证、退伍军人证、已脱贫劳动力证明等)申报地址:张家川县人社局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12月28日联系人:马红梅联系电话:0938-8879308附件: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推荐表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