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昆山灵澈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22家单位提交的申办材料,经审查及实地核查,符合文体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的条件,拟颁发审核意见书,现予以公示(见附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联系,联系电话:0512-57592227,拟颁发文体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名单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