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丽水市本级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2020修订)》丽科〔2020〕21号的规定,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券(项目提交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25日)经申报单位上报、形式审查和现场评审等程序,现将拟兑现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注:因财政兑付要求,第一批科技创新券兑付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最后只保留两位小数(不按照四舍五入原则),请各企业、单位知悉,公示期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我部门反应,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经济促进部科技科—杨承联系电话:0578-2600130邮件:jmjkjk202103@163.com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609室附件:附件1:2023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券补助兑现明细表20231201更新.xls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促进部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