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按照《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截至目前已过研究期限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年度省科技项目,二、验收工作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参照年度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名单,于4月30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fzykyb@shandong.cn,2.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的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项目立项申报书及立项文件、研发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技术经济分析报告、(产品或技术)测试/检测报告、科技查新报告、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论文专著等)等材料,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省科技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3),三、其他事项1.省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统一组织,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配合实施,验收申请材料应按照《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审核后报送,将验收申请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刘启明,附件:1.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状态确认汇总表.docx2.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类与科研开发类)验收申请表.docx3.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docx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