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构建“1+5+16”产业政策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订版)》(瓯委改发〔2021〕3号)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高技能人才引育个人奖励条件,决定给予相应个人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8581557,序号姓名性别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取证时间奖励标准(元)申请次数本次拟发金额(元)工作单位备注1刘一殊男车工一级2021.06.2240000首次20000兴机电器有限公司紧缺岗位工种2潘盘龙男车工一级2021.06.2240000首次20000兴机电器有限公司紧缺岗位工种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