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天台县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市监〔2022〕11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的通知》(天市监〔2023〕16号)有关要求,决定对2022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方式会议验收,二、验收材料1.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申请函,2.专利导航项目工作报告,3.专利导航报告,摘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总体描述(不超过300字),选用的数据库描述(不超过200字),主要成果描述(不超过300字)等,4.专利导航成果应用情况报告(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5.专利导航项目资金使用第三方审计报告,7.其它相关材料,三、相关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将专利导航报告和项目资金使用第三方审计报告分别单独成册、其他相关材料装订成册,2.验收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联系人:王倩雅陈荣电话:0576-893569070576-83812106邮箱:ttzscq@163.com附件: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申请函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5日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台县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