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2〕91号)文件精神,经我中心对苍梧县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梧州学院)提交的2021年第一期中级茶艺师、2021年第一期中级评茶员培训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鉴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培训及鉴定补贴明细详见附件),拟给予林小梅、石小清等38名学员核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壹拾伍万贰仟元整(¥1520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壹万壹仟陆佰陆拾陆元整(¥11666元),两项补贴共计壹拾陆万叁仟陆佰陆拾陆元整(¥163666元)(按文件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培训机构单位账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4000元/人),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于2023年12月1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局(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苍梧县政和路人社大楼二楼205室,监督电话:0774-2667622,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到法律保护,附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公示名单苍梧县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6日文件下载:附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公示名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