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9号)、《浙江省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浙财资环〔2023〕24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浙林字函〔2023〕140号)、《浙江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29号)、《浙江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79号)、《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杭州市富阳区第一批农林资源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富农〔2023〕149号)和《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富政〔2022〕2号),中央下达给杭州市富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林业站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香榧丰产提质增效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25万元,根据项目任务书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本次拟拨付用于中央推广《香榧丰产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中丰产示范林营建所需羊粪采购费、项目香榧炒制大赛“以赛代训”活动的布展、炒制原材料采购、炒制设备采购、餐费等支出,项目培训测产等活动租车费,项目示范林营建年度劳务支出、基地标志牌建设及基地基建工程设计费等支出,本次合计申请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第二批拨付资金80.74248万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请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富阳区农业农村局纪检联络室反映情况,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63322785,书面反映邮寄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附件: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第二批拟拨付资金公示表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6日附件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第二批拟拨付资金公示表序号建设内容支付单位数量支付金额(万元)1羊粪有机肥采购费杭州富阳富蒙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3000袋27.372示范林丰产技术应用劳务费杭州榧滋味香榧专业合作社不少于1670工25.003杭州富阳严氏家庭农场不少于330工5.004杭州富阳森隆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少于530工7.955项目香榧后熟及炒制加工工艺“以赛代训”活动费餐费、住宿费杭州依江瑞莱克斯大酒店有限公司不少于300人次餐费及住宿费1间1.2326项目香榧后熟及炒制加工工艺“以赛代训”活动布展费杭州圣戈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布展策划及服务费1项4.999987项目香榧后熟及炒制加工工艺“以赛代训”活动炒制机械采购费诸暨市赵家赵华明机械设备厂50斤液化气炉4台2.9208项目香榧后熟及炒制加工工艺“以赛代训”活动炒制原材料采购费杭州富阳尚津承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50斤1.509项目基地测产、培训活动租车费杭州金果汽车有限公司0.446910项目基建工程设计费浙江城市空间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1项1.1611示范林标志牌杭州源振广告有限公司1项3.1636合计80.7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