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统一全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宜人社发〔2022〕16号)精神,我县屏山镇郭明秀等814人申报2023年1-12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拟拨付814人社保补贴3163750.00元(大写:叁佰壹拾陆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员申报的社会保险补贴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附件:屏山县2023年第三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6日附件下载:1.附件:屏山县2023年第三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xlsx【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