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3〕2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2023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3〕1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2023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转换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原则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六)专业转换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应在申请单位办学许可范围,(二)申请受理1.申报提交材料(1)申请书、申请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申请单位规模、开设专业(职业、工种)、师资配备、设备配置、培训能力、培训等级、主要就业方向、相关管理制度,专职教师须提供劳动合同(与申请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和社保缴费证明(申报日期前三个月申请单位缴纳),(6)《承担高校毕业生2023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即认定为“大连市承担2023年专业转换培训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三、其他事项(一)培训机构只能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培训专业开展培训,(二)培训机构实施专业转换培训的场地,(三)培训机构须利用自己所属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核验的场地开展培训,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开展专业转换培训的效果及质量进行综合评估,作为其申报2023年专业转换培训机构资质的重要审核条件,附件:1.承担高校毕业生2023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2.承诺书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6日附件:关于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2023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