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分置的产权运行制度,构建涵盖公共数据资源组织管理、数据汇聚、数据共享以及安全保障的“一网共享”体系,将数据编目、数据更新、数据质量和数据应用纳入数字政府效能考核指标体系,6.企业数据汇聚与个人数据保护行动,强化个人数据保护,推动数据处理者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处理数据,保障个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梳理数据服务供给站数据汇聚目录清单,以数据产品形式形成公共、企业、个人数据资产,引导政府部门依法依规通过合规、安全的数据产品交易平台采购社会化数据产品及数据服务,将海南打造成国际数据枢纽节点,推动培育数据集成、数据经纪、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安全合规认证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数据清洗、数据挖掘、数据审计、数据托管等数据新业态,推动发展国际数据服务产业,推动“应用产生数据、数据创新应用”理念深入人心,维护国家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