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志在咸宁“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32号)文件精神和《咸宁市直大学生生活补贴发放精简流程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拟拨付咸宁市大学生就业补贴发放管理系统开发费2.9万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2月6日—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910房间)电话:0715—8235686邮箱:xnjy2023@163.com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