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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首批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创建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12-06
市人力社保局开展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创建工作,同意黔江区等7个区县为首批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以下简称示范区(县)〕创建单位,示范区(县)创建是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点任务,示范区(县)创建单位要建立乡村人才振兴经费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专班将引导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向示范区(县)创建单位集聚,示范区(县)创建单位要按照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综合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附件:1.首批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创建名单2.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综合评审指标体系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首批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创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得分超过85分合格)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验收方式及说明工作机制1.成立了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社部门具体负责、专业部门协作配合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专班”,5相关佐证材料2.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有专门的财政经费支持投入机制,5相关佐证材料4.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点措施》,4相关佐证材料加分指标1.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获得国家部委领导肯定性批示加10分,10相关佐证材料2.在国家级会议上作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面的经验交流加5分,在市级会议上作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经验交流加1分,5相关佐证材料4.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被中央主要媒体宣传报道每次加3分,附件下载:1.关于公布首批重庆市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区(县)创建名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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