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财社发〔2017〕102号、鄂人社发〔2020〕52号、恩施州人社发〔2017〕23号、咸人社发〔2019〕18号、人社部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单位缴纳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进行核查,2023年第四季度在岗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44人,拟应发放两项补贴共计壹佰贰拾贰万捌仟陆佰零贰元肆角(¥:1228602.40),其中岗位补贴陆拾肆万肆仟肆佰捌拾元整(¥:644480.00),社保补贴伍拾捌万肆仟壹佰贰拾贰元肆角(¥:584122.40)(养老保险382592.00元,失业保险16738.40元,医疗保险184792.00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0718-6668029,附:咸丰县2023年第四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及贴岗位补贴情况公示.xlsx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