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2.对成功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列入市“大好高”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一项目符合多项评定标准的按最高等次奖补,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在县奖励基础上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2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入库当年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万元,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当年完成股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0.2万元,被评选为省、市、县示范点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当年新列入省重点农业项目、市农业“大好高”项目的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待项目验收投产后再给予3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