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范围:国家认定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已安排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示范园不重复支持,建设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直接相关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不超过4000万元,在填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申报表》时,不申报第二年投资计划的续建项目,对尚未执行完成2021年和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以及2023年安排了投资计划但目前执行进度不到一半的项目,4、其他:申报的项目应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新建项目需附项目可研报告批文复印件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范本附后),市州发展改革委要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作为投资及计划申报文件附件上报我委,联系人:禹俊杰0731-89991653附件:1.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申报表2.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范本)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4日附件下载.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