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粤文旅规〔202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工作计划部署安排,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申报工作,在全省创建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发展特色鲜明、配套服务完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示范园区,突出示范性和引领性规划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创建,通过创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推动本地特色文化资源和一、二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动员文化内涵丰富、新业态集聚、创新发展、规模效益好、管理规范、示范引导辐射作用强的文化产业园区积极参与创建,三、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一)创建及申报主体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为申报及创建主体(以下简称“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申报表》(附件1)、《创建工作方案》,(三)评审考核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创建工作方案进行评审和参与申报的园区进行实地考核,确定2023年度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名单,对照《广东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考核)标准(试行)》进行创建,五、部分园区延长创建期满考核验收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名单的通知》(粤文旅产〔2021〕16号),相关验收材料准备及验收流程等事项请参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文旅产〔2022〕101号)进行准备,验收申请材料报送地址、方式及截止时间与今年度申报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的相关要求相同,附件:1.2023年度广东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申请表.doc2.园区入驻企业情况表.doc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