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就业帮扶车间与脱贫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我局对广西立发农牧有限公司、南宁市人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拟给予广西立发农牧有限公司、南宁市人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各4000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4日—8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于2023年12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也可来电话反映,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邮政编码:530031联系电话:4870302附件:1.江南区广西立发农牧有限公司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2.江南区南宁市人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4日附件1:江南区广西立发农牧有限公司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xlsx附件2:江南区南宁市人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xlsx表格名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