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信局、财政局反映,联系方式:县经信局企业科:奚溧,联系方式:83930733县财政局企业科:袁贤飞,联系方式:83812106附件:2022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剩余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天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天台县财政局2023年12月4日附件2022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剩余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备注:采取“因素+项目清单”方法,根据入库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减碳量两个因素,1.计分规则如下:固定资产投资额因素: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至1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增加量不足500万元按比例计分,分值达到5分封顶,减碳因素: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每增加300吨,增加量不足300吨按按比例计分,分值达到5分封顶,2.分配公式如下:分配系数=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值÷固定资产投资额总分值×40%+减碳分值÷减碳总分值×60%分配资金=分配系数×分配资金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