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新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范围本次申报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须在高新区范围内实施,(二)行业条件项目生产制造、关键技术应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符合《宁波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重点细分行业投资导向目录(2023年本)》2、符合《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要求,3、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年版)》要求;4、符合《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本)》要求,(三)项目条件1、项目备案,项目建设期以项目的备案(核准)文件为准,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成本,(二)对已成功申报由市经信局管理的市级产业投资项目的,不再申报本次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对成功申报本次区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且在竣工验收前成功申报由市经信局管理的市级产业投资项目的,已在区级财政或在市级财政中补助过(或已纳入暂未兑现的补助范围)的设备(技术和软件)不再重复申报本次项目补助,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附件1、附件2(纸质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区工信局,六、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区工信局(广贤路999号):王老师89288802附件:附件1.2023年度高新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宁波高新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大纲)附件3.宁波高新区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实施方案附件1-附件3.doc附件4:宁波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重点细分行业投资导向目录(2023年本).pdf附件5: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年).doc附件6: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年版).pdf附件7:《宁波市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本)》.doc宁波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