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单位: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创新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南府〔2023〕95号)文件精神,分别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0万元、100万元,分别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给予其依托单位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万元专题二:高水平平台扶持对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科创平台,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50万元,专题三: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奖励对科创平台与我区企业合作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且获得省级(含)以上认定的,专题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扶持企业与科创平台及其全资子公司完成技术合同交易且交易额10万元及以上的,二、申报对象2022年度获国家、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获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南海区科技创新平台以及相关单位,(二)申报单位首次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7:00前,由申报单位登录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注册账号并按提示提交申报材料,(三)镇(街道)经发办电子材料初审截止:2024年1月12日17:00前,各镇(街道)经发办登录到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完成申报材料初次审查并加具意见,(四)纸质件受理截止:区科学技术局完成审核后,报送纸质件一式一份至所属镇(街道)经发办受理(注:电子件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企事业单位将收到由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平台发送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通知”的短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