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积极推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重新公布工作,我县拟就咸丰县重新公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举行听证会,现公告如下: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月5日(星期五)11:00二、听证会地点: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六楼会议室三、听证会主持:县政府办党组成员、正科级督查员王军华四、听证人员:(一)乡镇(区)人民政府(11人):各乡镇(区)政府代表各1人,(二)县直相关单位代表(15人):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工业园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信访局各1人,(三)其他参会人员(11人):各乡镇(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或农民代表1人,五、听证会议程会议分七个议程,(一)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二)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注意事项,(三)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方案,(五)听证会主持人总结陈述,(六)听证代表审阅、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七)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六、其他事项(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会务、会议记录,(二)请各乡镇(区)负责通知本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或农民代表参会,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