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社〔2018〕8号)第十三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就业创业证、培训合格证工本费等,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文件精神,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劳动力就业和流动情况,推进县域产业发展,更新完善潢川县劳动力信息调查系统中劳动力信息,2023年开展“潢川县人力资源共享云服务”系统维护及更新,人力资源普查及重点用工企业新模块开发普查结束后,通过验收支付40%,现拟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人民币92000元(玖万贰仟元整)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