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和《关于做好兜底公益性岗位设置推进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的通知》(化人社﹝2022﹞15号)的文件精神,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用于脱贫人口劳动力,重点用于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发严重困难户的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只可申请岗位补贴,按化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共受理了杨梅镇、河西街道办等7个镇(街道办)14人的申请资料,经审核,杨梅镇、河西街道办等7个镇(街道办)14人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条件,申请补贴资金共136080元(壹拾叁万陆仟零捌拾元),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受理股室: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管理股,电话:0668-7331957,附:化州市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信息表2.xls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日。